为深入贯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桃源县检察院联合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台账等方式,重点对学校食堂、商店是否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落实索票索证、是否滥用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食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是否经营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被抽检的12所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基本落实到位,暂未发现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部分学校索票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留样不规范、未按要求储存食品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桃源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合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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