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常德讯 “我是一时糊涂,鬼迷心窍,民警给了我机会却没有把握住,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4日,在常德桃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的陈某对办案民警痛哭流涕。
今年32岁的陈某是在桃源县盘塘镇务工的外地人。6月3日下午,他到同事石某的房里拿工具时,无意间发现石某的单肩包。他想到公司才发工资,石某的工资应该放在里面,便好奇地打开包,果然看到一叠百元大钞和几张零钞。
陈某心中起了贪念,把钱全部拿了出来,把包放回原处离开了房间,并捡了一个空槟榔袋将现金装入其中,藏在了自己驾驶的货车副驾驶座底下的缝隙里,之后若无其事地返回车间上班。不久,石某回房间后发现自己丢了钱,马上找到陈某询问,但陈某矢口否认,石某随即报了警。
盘塘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分析,认为陈某作案的可能性很大,赃款应该在陈某驾驶的货车内。所长廖敏智把陈某叫到一边说:如果你拿了同事的钱,现在还给人家还来得及。然而,陈某一口咬定没有拿石某的钱。民警将陈某带到他的货车边,让他打开车门,民警在车内搜出用槟榔袋包着的现金,并当着陈某的面清点,确认金额与石某丢失的相同,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陈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连声说自己“一时糊涂”。
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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