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82年,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三个内设机构。2002年4月,政法委实施机构改革,政法委与桃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全称变更为桃源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合署办公。2009年12月,成立桃源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综治办、县稳定办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