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等。
2、机构情况。县委政法委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与县综治办、县稳定办、是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3、人员情况。总编制数19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工勤编制1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在编在职实有人数13人,借调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与去年相比,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一名,退休人员增加一名。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报表类型说明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单户录入1户,与上年度一致。
(二)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1.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本级,无变化。
2、基本性质:行政单位1个,无变化。
3.执行会计制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个,无变化。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2015年度本单位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92708.58元;财政部门一般预算拨款对账单12592708.58元。核对一致。
2、2015年度本单位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2913.42元;财政部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2913.42元。核对一致。
3、2015年度财政结转结余金额3109795.1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64781.48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845013.68元。与财政部门核对一致。
四、报表审核情况
我委报表类型填列的是单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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