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2018桃源扫黑除恶成绩单出炉!(内附线索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7 访问次数:1720 信息来源:桃源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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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源县紧跟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9年3月,全县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19起,捣毁涉黑涉恶团伙10个,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84人,逮捕95人,移送起诉86人,判决38人,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价值5000多万。特别是大案要案的侦办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3·16”涉黑专案被公安部列为长江流域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典型案件;全县刑事发案同比上年下降19.31%,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今年工作重点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线索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5万元;
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3万元;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0.5-1万元;
每协助抓获一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0.5-1万元。
匿名举报导致举报人无法查实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打击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13)非法从事典当、寄卖、旧货等特种行业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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