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9日召开的常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获悉,9月22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常德市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次主任会议对法规实施时间进行了研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会议现场
《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全文共十条,1300余字,包括立法目的、职能职责、网格划分、网格力量配备、事项清单、事项处置、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违法责任等内容。
《条例》规定,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平安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采集、登记、核实平安建设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和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依法排查、上报平安建设网格内社会治安问题和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依法排查、化解、上报平安建设网格内的矛盾纠纷;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组织动员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以及特殊人群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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