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桃源县出台了《桃源县扫黑除恶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涉枪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最近,有1名涉枪人员被公安刑拘,1名涉枪人员被法院判刑。
今年42岁的桃源县陬市镇人李某小时候就喜欢捕鸟捉鱼,成年后童心未泯,继续持自制弹弓打鸟。去年8月,他在一个微信群聊天,和几个共同爱好喜欢捕鸟捉鱼的微友谈得火热,得知这些微友们有搞到高压气枪的“门路”,他嫌弹弓打鸟效率低,便花4000多元,委托他们购买了枪管、气瓶、瞄准镜、套件等气枪零部件及铅弹,在微友的指导下,又将零部件组装成气枪,然后持枪到山上打鸟。
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落网后,他如实交待了自己非法购买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民警从其家里收缴高压气枪一支及还没有用完的铅弹110粒。
比他更冤的是一个小伙子。桃源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得知,张某逛淘宝网的时候,在网上看到有人卖高压气枪,觉得有人公开售卖的东西,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便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高压气枪的视频、图片等,吸引微信好友向其购买高压气枪牟利,然后再通过淘宝网络购买高压气枪配件发给购买者,并通过手机微信,发送图片指导其安装。张某前后共卖出了 8支高压气枪,经鉴定,其贩卖的枪支具有金属材质,口径较大,且发射的钢珠弹具有杀伤力,均认定为枪支。
桃源县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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