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属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数14人,借调15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3台,实有车辆 3台。
二、预算收支安排
1.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655.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7.44万元,其他收入68.43万元。预算总支出655.87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0.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03万元;项目支出445.80万元,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6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3.项目经费安排
一般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45.80万元,其中:
(1)综治专项经费(含禁赌、维稳、原政法收入调控及政法宣传经费)40.8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综合治理等专项支出;
(2)包干专项接待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包干专项接待支出;
(3)维稳准备金128.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维稳处突等专项支出;
(4)县涉法涉诉受理中心工作经费12.00万元,专项用于县涉法涉诉受理中心专项支出;
(5)县民调工作经费24.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民调工作开展;
(6)步行街专项经费50.00万元,专项用于步行街保稳支出;
(7)县人口办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人口办日常工作开展支出;
(8)县城区治安监控摄像头光纤网络费用98.00万元,专项用于县城区治安监控摄像头光纤网络费用支出;
(9)信访积案化解经费8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信访积案化解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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