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法通〔2016〕6号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政法系统集中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法各单位:
现将《全县政法系统集中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全县政法系统集中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树立良好政法形象。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集中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县委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为总揽,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集中组织全县政法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走访群众,畅通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做到“宣传法律下基层、信访接待到基层、扶贫帮困为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为推进“怀揽桃花源,融入常德城,全面达小康”的战略部署,创建平安桃源、法治桃源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政法系统集中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前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海军任副组长,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政法委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邹晖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三、参加对象、联系范围及活动原则
参加对象为政法各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联系范围为漳江镇19个社区。政法各单位要按照机关联系社区,机关二层单位联系居民小组的原则,统筹安排,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活动步骤
按照“统一组织、领导带头、人人参与”的原则,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下旬)。县委政法委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政法各单位制定方案、组建班子、部署动员,并将方案和《干警下基层活动联户名册》于4月25日报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二)组织实施(4月下旬至11月30日)。政法各单位要立足本职,明确重点,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收集问题。班子成员、二层骨干要率先垂范,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所联社区、居民小组开展好入户走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收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是确保入户走访率。力求居民小组走访全覆盖,入户走访率达到80%以上。二是明确入户走访重点。要将治安混乱、案件高发的地区,矛盾突出的地方,基础工作薄弱的社区、居委会作为走访重点;将涉法涉诉当事人,各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低收入家庭、孤寡残疾、下岗职工、“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走访重点人群,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消民怨、解民忧。三是搞好意见、建议的梳理。政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以社区为单位建好联户名册、走访台帐,督促干部写好民情日志,记载工作开展情况。政法各单位政工室要按时汇总,填报好相关统计表册:《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征集及整治问题统计台帐》、《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季度统计表》于每季度末月的25日呈报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2.抓好宣传。一是宣传法律法规。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手册等形式搞好法律宣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二是宣传为民举措。向社区居民宣传政法机关便民利民的新举措、政法特色工作,让群众了解政法工作、支持政法工作。三是宣讲民调工作。采取走访座谈、会议宣讲、发放民调问卷等方式,对民调的意义、评分规则及近年来政法工作发展的现状等进行宣传讲解,对群众关心、质疑的问题进行解释,尤其是对平安创建工作要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客观公正参与民意调查。
3.化解纠纷。对于已经掌握的涉稳问题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定人定责,包干限期化解;对于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或涉稳问题,要立足于定分止争、区别情况、明确责任、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矛盾不升级,控制在当地,化解在当地。
4.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属于所联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所在单位研究解决;对属于其他政法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汇总后上报县委政法委进行交办,力争及早解决;对不属于政法机关管理职责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一些问题。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政法各单位要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慰问、帮联,体现政法机关的温暖。
5.办点示范。在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中,政法各单位都要开展平安创建试点工作。县公安局会同县房地产管理局创建“平安小区”1个,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卫生局创建“平安医院”1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县教育局创建“平安学校”1家,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工信局或工业园管委会创建“平安企业”1家;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森林公安局会同漳江镇在所联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通过在漳江镇各社区选办试点,对平安创建的条件、标准、程序进行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政法各单位平安创建拟办示范点情况一览表》于4月25日报县委政法委政工室,示范点创建情况总结于11月底前报政法委政工室。
(三)考评验收(12月份)。5月中旬,县委政法委将组织力量对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入户率和走访效果;5月20日左右进行点评,通报到单位以及二层骨干;年底组织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按比例纳入年度队伍建设考评总分。
五、活动要求
1.要强化领导。政法各单位要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推动活动顺利开展。政法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要强化责任。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二层骨干要带头深入基层,原汁原味地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据实写清反映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要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落实责任时限、责任要求和整改措施,对重点问题的处理要“一事一档”,明确责任,领导挂牌全程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要整合力量。政法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起政法干警、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三合一”的警民联系长效机制,统筹安排,整合力量,避免出现漏访或重访的现象。
4.要严明纪律。活动期间,要严格做到“六不准”:不准接受吃请、公款娱乐消费和报销开支;不准接受各种礼品(包括土特产);不准干预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准基层陪同、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不准参与酗酒、赌博等有损干警形象的活动。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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