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历时近一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成功侦办了全县首起“妨害动植物检疫”案,通过民警们艰苦的努力,斩断了一条“松材线虫”的扩散链,夯实了青山绿水的护卫墙。
2021年5月的一个凌晨,桃源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陬市镇酒铺岗村315省道上对一辆满载马尾松材的大挂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无《植物检疫证》,仔细查看树木状态后认为该车马尾松是“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可能性很大,“松材线虫”病有松树“癌症”之称,如扩散,松林极易染病,将导致成片森林消失,随即向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报警,刑侦治安队队长廖亦兵接警后,马上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即翻身起床,叫醒值班民警姚永明、郭袁雄直奔现场。
现场访问、木材暂扣、抽样送检等工作同时展开。货车司机罗某某向民警交待了自己受微信名为“R84K88”的人的雇请,从湖南省桃源县运输一车无检疫手续马尾松前往河南省邓州市的事实。
由于司机罗某是外地人,虽去过装车地点,但讲不清楚装车地点的具体地名,这导致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但是办案民警丝毫没有畏难情绪,另辟蹊径,通过调取大挂车的行驶轨迹寻找到蛛丝马迹,最终发现了装车地点在桃源县漆河镇灵岩村这一线索,民警们马上和当地农林服务中心联系,并前往漆河镇灵岩村现场调查,最终锁定了装车具体地点位于桃源县漆河镇灵岩村李某某木材收购点。
据此,办案民警再次对罗某进行询问,罗某交待了出现在马尾松装车现场的人物,但表示不知道其具体姓名,通过民警大量调取装车地点周边监控,一位中年男子呈现在民警面前,随即对该男子进行调查,男子叫李某,经司机罗某某确认,李某就是自己车上马尾松材的供货人,同时,办案民警开展追踪核查,得知微信名“R84K88”的人为高某,系河南省邓州市人,经过长时间大量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该案的关键人物就此全部锁定。不久,经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该车送检的马尾松样本中检测出松材线虫。
面对确凿的证据,在法律的威慑下,李某到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期间,办案民警对此前往桃源县漆河镇、理公港镇、三阳港镇等地追踪马尾松的来源,并加班加点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展开讯问,进一步搜集固定证据,根据掌握的情况,查明李某在明知疫区马尾松是禁止收购、运输、销售的树木,以及收购、运输、销售疫区马尾松可能造成植物病害大范围传染的情况下,利欲熏心,选择铤而走险,擅自进行交易,又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企图躲避检查,故意选择在凌晨运输携带松材线虫的马尾松,差点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但在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和林业局工作人员的恪尽职守下,扼杀在了源头,此案是县森林公安局成立后侦办的首起妨害动植物检疫案,意义重大。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发生在松树中的森林病虫害,具有致病性强、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等特点,人为扩散,将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是国际、国内重点检疫对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属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侦办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民警们在对司机罗某、出售马尾松的林农等6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深入地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林农们纷纷表示;“深刻学习知识,保证以后不会再干这种害人害己害国家的蠢事!”司机罗某也表示:“吃一堑长一智!今后拉木材定要见《植物检疫证》。”桃源、邓州两地警方共同对购买人高某进行了警示教育,高某表示:通过此事深受教育,从此停止对松树的收购、加工。案件办结后,在民警将查扣的病疫木交给桃源县林业局作公开无害化销毁现场,许多围观群众表示:“松材线虫危害大,带病马尾松树卖不得啊!”
发案就有漏洞,民警们深刻明白,要做的更多是事前防御和宣传教育,要用实际行动保护好青山绿水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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